明仲集团财务新举措 助力管理效率效益双提高
发布日期:
2021-06-15

作者:

赵丁仪

为更好的服务明仲投资集团市场化转型发展、集中集团公司优势,着眼于公司整体和财务管理效率的双重提高,达到财务管理日益成为动态性、开放性、综合性的管理行为的目标,集团有必要完善财务机构设置,让财务人员更好的服务中心及子公司。在借鉴其他市属国企的做法、充分考虑集团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集团按照中心及子公司独立运作的管理模式,于今年三月份制定并下发了《财务机构分开设置及人员管理方案》。

方案按照岗位设置、人员管理、绩效考核和人员安排几个方面进行部署。岗位设置和人员安排方面,改变以往财务管理由集团集中统一管理的方式,留下部分处理集团本部业务的财务人员,向资产管理中心、新城住保、明仲资管、麓湘城乡、明仲城资公司委派财务人员,委派至中心及子公司财务人员在所属中心及子公司办公;人员管理及绩效考核方面,改变以往财务人员考核和薪酬都由集团负责并发放的方式,委派财务人员人事关系在中心及子公司,薪酬由中心及子公司确定并发放,业务上接受集团和子公司双层领导,由集团和中心及子公司双层考核。另外,财务人员根据集团要求,结合中心及子公司经营特点,全面负责中心及子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向集团和中心及子公司汇报财务管理情况,凸显财务的管理和控制职能。

为更好的落实财务机构分开设置,集团还开展了一系列的配套完善工作。职能管理方面,在集团本部增设财务稽核和工作统计职能,规范财务工作,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日常工作方面,制定《日常财务工作清单》,明确财务人员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完成时间等,每月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作为年终考核依据;财务软件方面,启动财务信息化建设,将金蝶软件从单一化的K3优化到集团化的EAS,统一档案、统一核算、统一规则,增加远程登录站点,解决分开办公系统连接问题。

经过两个多月的运行,集团及子公司参照自身业务发展现状和需求,明确各自权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财务机构分开设置取得了初步成效。后续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流程和权限进一步优化完善,从资金筹集、预算管控、投资决策、项目建设等方面着手,推动各财务机构的独立运作和管理,力争完善财务管理职责,提高集团及各子公司整体的管理效率,从而实现集团公司的飞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