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江加油站第三方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07

作者:

 

陕西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安明仲城市资源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靳江加油站第三方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 ,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靳江加油站第三方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总预算:725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

①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若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请自行说明。)

②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备注:以上所提的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6月~2023年8月。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①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②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 年9月7日起至2023年9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 12:00 ,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持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营业执照)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个人身份证④中小企业声明函到陕西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市未央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002室)购买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14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陕西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市未央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002室)(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信息

(1)名称:西安明仲城市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2)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大道385号

(3)联系人:彭先生

(4)电话:15874088825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陕西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 西安市未央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002室

(3)联系人: 刘女士、彭女士

(4)电  话:0731-85226831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