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盛园17号栋长租公寓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13

作者:

陕西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西安明仲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惟盛园17号栋长租公寓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惟盛园17号栋长租公寓项目空调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3、采购代理编号:XQCG2023-074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具体情况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二、项目预算:1091017.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提供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谈判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自己注明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3、特定资格条件:无。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9月13日起至2023年9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陕西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市未央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层5002室)购买谈判文件。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2、本谈判文件公告期为2023年9月13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陕西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市未央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层5002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西安明仲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616025958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大道385号3楼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新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佳、殷芳明

电    话:0731-85226831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潇湘南路一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北栋50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