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中心妇幼所中心供氧设备采购及安装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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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采购人:西安明仲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公卫中心妇幼所中心供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杜鹃路1060号。

4、采购内容:新上中心供氧系统及制氧机,含最大流量100m3/h落地自动柜1台、医用分子筛制氧机2台及20米设备医疗带采购及安装,技术参数及规格详附件。

5、服务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设备参数及规格不得低于附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区卫健和区妇幼使用要求。

7、工程报价上限值:包干价12.0894万元,详区卫健《关于未央区公卫中心供氧设备采购的函》的附件“未央区妇幼保健所新增中心供氧设备经费预算”。

二、投递人资格要求

1、投递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投递人近3年需承揽过类似项目,并提供至少1项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投递人应按照投递文件目录要求提供投递资料。

5、 投递报价在上限值的基础上报优惠率,优惠区间0-100%。

6、关于投递函优惠率的说明:投递人需按本节第“6”条要求填报优惠率,即包干最终合同总价=上限值×(1-中选优惠率)。

三、回复时间及地址

投递人须在 2023 年9月27日上午10点前将签字盖章的投递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专用邮箱2934358829@qq.com,邮箱发送请注明公司及所投递项目名称。

四、评选办法:最低报价法。

五、联系人:卢炜   联系电话:13808438258

 







 

投递文件目录

 

1、投递函

2、营业执照

3、询价公告中要求提供的投递单位资质证明

4、业绩证明(合同等)

5、投递单位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投 递 函

致:              (采购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询价公告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询价公告中上限值优惠        %的投递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贵公司要求的工作内容。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本询价公告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提供合格的工程设备、材料或服务。

如果我方中选,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项目的工作,       日历天内完成,并确保服务合格。我方同意本投递函在询价公告规定的提交投递文件截止时间后,在90天内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选通知书。随本投递函递交的投递资料,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选通知书连同本投递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递人(盖章)(含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含电子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