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新停车场、老咸嘉停车场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27

作者:

陕西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西安明仲城市资源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望新停车场、老咸嘉停车场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望新停车场、老咸嘉停车场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ZW-2023ZXCG09035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对西安市气象局南侧、老咸嘉棚改地块内的望新停车场原有围墙、地坪等进行拆除;道路、绿化、围墙、电气照明、给排水、弱电等新建工程,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1395857.42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提交《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凭《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半年(2023年2月至2023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陕西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23年2月至2023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时至少明确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工程实施时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配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9月27日起至2023年10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到陕西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1层1110-1122房)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陕西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1层1110-1122房)(指定地点)。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西安明仲城市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5974149700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大道385号4楼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欧飞、张冰诺、吴优

电 话:0731-89793998

地  址:西安市雨花区洞井中路411号园康星都荟5栋11层1110-1122房